2021-08-10
提升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 ——聚焦“双减”工作系列评论之三 来源:中国教育报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对“双减”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提出要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并从保证课后服务时间、提高课后服务质量、拓展课后服务渠道、做强做优免费线上学习服务等方面明确了具体要求。落实“双减”要求,使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有效减轻,教育质量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必须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的原则。而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正是贯彻上述治理原则的题中之义。减轻学生负担,不仅要对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体育锻炼时间和家庭作业等做出严格规定,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彻底治理,同时还要大力推动课后服务育人,满足学生的个性化需求和实现学生全面发展。长期以来,义务教育学校特别是小学“三点半”放学现象,带来了家长因未到下班时间接孩子难的问题,有的还因此把孩子送到校外培训机构,增加了过重校外负担,造成了“校内减负、校外增负”,使之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是夯实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重要内容,也是为民解忧,满足民众对美好教育的需求,营造更加健康的教育生态的重要举措,一举多得。它不仅可以有效解决家长接送难、孩子没地方去的问题,也可以充分利用课后时间,提供丰富多彩的服务内容,为学生提供学习和发展空间,还有助于更好地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近来,教育部积极推进课后服务工作,不断健全完善课后服务有关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共有10.2万所义务教育学校开展了课后服务,6496.3万名学生、465.6万名教师参与了课后服务。部分大城市课后服务学校覆盖率超过90%,课后服务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大大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但与此同时,部分学校的课后服务还存在着课后服务时间偏短、经费保障不到位、吸引力还不够强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提升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首先要强化师资保障,加大对课后服务教师和人员的激励。师资是提升课后服务水平、丰富课后服务内容的关键力量。要通过统筹核定编制,配足配齐教师,使学校师资得到充足保障。要通过制定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将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加强对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人员的激励。只有师资得到了保障,教师的付出得到了肯定和合理的待遇补助,才能充分调动起教师的积极性,确保课后服务水平的提升。提升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和家长以及社会要协同合作。地方教育主管部门要及时出台课后服务的操作标准和规范,详细规定课后服务的定位、基础设施条件、服务内容、经费来源、师资配备和考核评价标准等。学校要大力改造基础设施条件,完善体育场、综合实践活动室等场所,满足课后服务的基本需要。要严格实行课后服务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跟踪管理,形成从申请审核、过程监督到成效评估的完整管理规则。要积极发挥家长参与课后服务育人的积极性,建立可行的参与机制,促进家校共治。同时,还可以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参与课后服务,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挥好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场所在课后服务中的作用。开展各种课后育人活动,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治理校外培训乱象的有效措施,也是构建教育良好生态、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的现实需求。接下来,各地要高位统筹、分工明确、各尽其责,不断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提升课后服务质量,推动“双减”工作落到实处,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更好满足学生的个性化需求,实现学生全面发展。(本报评论员)
2021-08-10
坚持从严治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聚焦“双减”工作系列评论之四来源:《中国教育报》 “坚持从严治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这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明确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党中央站在新时代新起点大力规范校外培训行为,通过《意见》释放出极强的从严治理信号,监管措施力度前所未有,改革的坚定决心可见其中。 治理校外培训机构是做好“双减”工作中极为重要的一环。近年来,校外培训机构规模总量庞大,鱼龙混杂、良莠不齐,破坏了教育正常生态,治理难度极大。尽管教育部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情况突出、被资本裹挟状况严重等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此次印发的《意见》对此亮出一系列值得关注的重点举措。各级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克服畏难情绪,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在审批机制方面,《意见》要求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这清理了校外培训机构野蛮生长的不良土壤,从源头上倒逼其回归理性。在规范培训服务行为和强化常态运营监管方面,《意见》对校外培训的时间、内容、范畴、质量作出一系列刚性规定,这些举措界限清晰、可操作性强,也为培训机构自我净化指明方向。 各级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准确理解全面规范、从严治理的丰富内涵,既要看到问题的复杂性,又要勇于克服困难、直面挑战,实施全方位综合治理,将监管落实到位。 监管过程上要全流程,不留空当。从培训机构的申请设立、审批许可、注册登记,到成立后经营的全过程、各环节,直至终止清算、注销登记,要不留管理死角,实现全链条无缝隙监管。监管对象上要全员覆盖,不留例外。无论是培训机构的举办者(含个人和组织)、授课教师,还是教辅和管理人员以及培训对象,所有参与主体均应纳入监管视野。特别是教师的资质、教育教学行为、师德师风,应作重点关注。在监管要素上要全方位,不留死角。除了软硬件设施确保安全,收费退费制度、广告宣传、招生方式和授课内容要做重点监管,决不能让良心的行业变成逐利的产业。监管手段上要全域式,多管齐下。要综合运用行政执法手段、信息技术优势、社会监督利器,建立健全全天候的投诉举报渠道和涵盖举办者、教师等人员资质的公示查询系统,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对顶风违规的露头就打,对拒不整改的严查严处,对回潮反弹的苗头保持高压态势。 各级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牢牢把握全面规范管理校外培训机构的科学方法,坚持系统谋划、远近结合、内外联动、标本兼治。 一是完善政府内部机构设置,充实管理队伍。一些地方监管部门缺失、职责不清,是治理培训机构效果不佳的重要原因。《意见》已经在明确部门工作责任方面给出了清晰的要求。各地可据此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力度,甚至可设立专门的机构,组建高素质专业化的队伍。二是细化方案举措,健全推进机制。政府要按照轻重缓急,突出重点任务,列出工作清单,明晰治理方式和实施路径,建立完善现代治理体系。既要有遏制乱象的治标之招,如落实“三限”(限机构数量、限培训时间、限收费价格),抓紧开展自查、核查、抽查,又要有长远治本之策,守好校内主阵地、用好课堂教学主渠道、做好校内课后服务,同时强化素质导向,引导培训机构转型发展。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动员各方力量。各地党委、政府要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作为政治自觉,明确牵头部门、参与部门及职责分工,完善多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协同联动机制。要广泛宣传科学的教育观、正确的成长观、多元的成才观,引导家长社会正确理解“双减”工作的重要意义,构筑全员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新格局。 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是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的现实所需,是卸掉学生校外培训负担的紧迫任务。各级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责任重大、使命在肩,应深刻领会《意见》中的各项要求,扎实落实各项工作,给孩子的成长成才营造健康的校外空间。(本报评论员)
2021-08-10
大力提升质量,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聚焦“双减”工作系列评论之五来源:《中国教育报》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进行了部署。《意见》指出,要坚持政府主导、多方联动,强化政府统筹,落实部门职责,发挥学校主体作用,健全保障政策,明确家校社协同责任,同时强调要大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 当前义务教育最突出的问题之一是中小学生负担太重,短视化、功利化问题没有根本解决,“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现象突出。学校教育采取集中时间和集中学习的形式,由专门培养的教师和教育工作人员进行施教,是学生接受教育的主阵地,具备家庭教育和校外教育都不具备的时间优势和资源优势。要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根本之策在于全面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做到应教尽教,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提高学校教育质量,让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既能够最大程度确保社会公平,也能够缓解社会焦虑,降低家长送孩子参加校外培训的冲动。 大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必须大力扩大义务教育优质资源。要下更大的力气,推进均衡发展,缩小城乡、区域特别是同一区域校际差异,要通过积极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促进新优质学校成长,积极推进集团化办学、学区化治理和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在优质均衡的基础上,办好每一所学校,并办出各自的特色,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才能有效地缓解择校热、校外培训热。 大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必须让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严格遵循教育部有关课时的限制、根据国家课程计划和课程管理要求,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是学足学好的前提。同时,要建设丰富多元的校本课程,开发校园各类环境、设施、硬件资源,为学生提供丰富的校内学习课程与学习资源。学校要建立起涵盖课堂教学在内的多维立体的教育体系,通过课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协同育人,增强对学生的课后服务供给,促进学生思维能力、学习能力与综合素质的发展。要坚决避免“校内不讲校外讲”“课上不讲课下讲”等情况,切实做到应教尽教,赢得家长和社会对学校的信任。 大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核心在于抓好课堂教学质量。要通过变革教育教学方式,提高师资队伍水平,不断提高学校教育质量。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与质量,让学生充分利用课堂学习时间做到学有所得,学生负担自然随之减轻。一方面要立足学生优化课程结构和教学内容,选用多样化的教学方法与模式,通过大单元整体设计、项目式学习、综合实践学习等方式,充分利用信息技术辅助教学和多元化的教学评价方式,整体提升课堂教学效率;另一方面要以学定教、以教促学,把课堂教学目标落实到学生学习上,落实到核心素养培育上,充分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与主动性,让每一位学生的学习在课堂真正发生。 大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抓手在于降低过重作业负担和考试压力。大量的作业训练和考试刷题耗费学生的体力精力,限制学生思维的发展,增加了学生负担,不符合素质教育背景下对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要求。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必须要落实健全作业管理机制、分类明确作业总量、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加强作业完成指导等明确要求,有效减轻学生过重的作业负担。于减轻考试压力而言,要减少考试次数,改进考试方法,不得有提前结课备考、违规统考、考题超标、考试排名等行为,更要深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树立正确的教育政绩观、教育质量观,严禁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评价学校和教师。 义务教育阶段是国民教育的重中之重,必须强化学校教育的主阵地作用,全面提升学校教育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负担。这是实现“双减”工作目标的底线要求,唯其如此,才能真正缓解社会和家庭的教育焦虑,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培养一代又一代可堪大任的时代新人打下坚实的基础。(本报评论员)
2021-08-10
强化配套治理,提升支撑保障能力——聚焦“双减”工作系列评论之六来源:《中国教育报》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切实提升学校育人水平,持续规范校外培训。《意见》提出,要强化配套治理,提升支撑保障能力,包括保障学校课后服务条件,完善家校社协同机制,做好培训广告管控等。 “良心的企业不能变成逐利的产业。”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深得人心,特别是治理校外培训乱象,更是契合了公众期待。一些校外培训机构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造成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破坏了良好的教育生态。依法管治校外培训机构,让校外培训回归育人正常轨道,正当其时。 “审度时宜,虑定而动,天下无不可为之事。”纵观《意见》全文,可发现党中央在制度设计上高屋建瓴而又统筹全局,既精准出击又兼顾全面,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不是简单做减法,还做加法,在剑指校外培训乱象的同时,还提出保障学校课后服务条件;二是既对学校提出明确要求,也对家长寄予期待,让家长树立科学的育儿观念。这种制度安排植根现实,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也富有指导意义。 强化配套治理,提升支撑保障能力,首先要保障学校课后服务条件。当前很多小学三四点就放学,家长正在上班无暇管护,不得不把孩子送进校外培训班或托管班等机构。直面群众呼声,化解现实难题,《意见》要求省级政府制定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明确相关标准,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确保经费筹措到位,令人眼前一亮。一旦施行,不仅能解除家长的后顾之忧,还能提高教师的积极性。特别是将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更能点燃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热情。 学校课后时间是座“金矿”,好好开发可实现多赢。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制度,鼓励各地各校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家长需求,利用放学这段时间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带他们接触大自然等,有利于培养孩子的健全人格,还能推动义务教育健康发展。 强化配套治理,提升支撑保障能力,需要完善家校社协同机制。办好教育事业,家庭、学校、政府、社会都有责任,促进家校社协同育人,才能更好巩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效果,也才能促进孩子更好成长成才。家校社协同育人施行已有多年,尽管取得了显著效果,但仍有完善空间。家校社协同育人重点在协同,难点也在协同。破解这一难题,则需要进一步明晰家校育人责任,密切家校沟通,创新协同方式,推进协同育人共同体建设。 同时,教育部门还要会同妇联等部门,办好家长学校或网上家庭教育指导平台,推动社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服务站点建设,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理性确定孩子成长预期,努力形成减负共识。在这个过程中,家长不能当甩手掌柜,也不能急功近利,不顾孩子成长规律而操之过急,陷入过度焦虑之中。 强化配套治理,提升支撑保障能力,还要做好培训广告管控。家长之所以在孩子成长过程中出现焦虑,一个重要原因是一些校外培训机构汲汲于炮制焦虑,他们除了面对面向家长灌输孩子不能输在起跑线上等谬论,还通过各种渠道,如在媒体上做广告等方式,渲染校外培训的重要性。那些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是该依法严肃治理了。 《意见》提出,中央有关部门、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校外培训广告管理,确保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接下来,各地各部门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特别是监管部门有责任主动作为,采取有力有效措施,遏制培训机构违规发布广告的行为,对违规的平台要依法依规处理。 “为国不可以生事,亦不可以畏事。”构建教育良好生态,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是大事也是难事。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全面推进,也需要久久为功。不畏难,不避事,勇往直前,一抓到底,确保“双减”工作平稳有序,终能达到预期目标。(本报评论员)
2021-08-10
扎实试点精心组织,稳妥推进务求实效——聚焦“双减”工作系列评论之七来源:《中国教育报》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社会各界对此十分关注。《意见》凸显了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和从严治理学业负担问题的政策导向,对做好“双减”工作的决心和力度前所未有,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目前,各地正认真把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双减”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积极采取行动,围绕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治理校外培训等,精心组织推进“双减”工作进程。 做好“双减”工作,要对重点难点问题先行试点,积极推广典型经验,确保“双减”工作平稳有序、稳妥推进。《意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与期盼,决策指向“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根本问题,全面落实“双减”有关规定,对重点难点问题精准治理,对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在全面开展治理工作的同时,确定北京、上海等9个城市为全国试点城市,其他省份至少选择一个地市开展试点。随着时间推进,各地在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合理利用校内外资源、强化培训收费监管等方面进行靶向施策、点面结合、有序铺开。为了发挥教育政策“组合拳”的治理作用,《意见》还强调内外结合、多元协同,引导行政部门、学校和家庭等对于减负形成一致的价值判断和行动共识,力争在遵循科学规律基础上予以有效解决。 要精心组织实施,务求“双减”工作取得实效。“双减”是一个系统性工作,尤其要加强党对“双减”工作的领导,这是组织实施的关键所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要把“双减”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重点任务,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完善措施,确保“双减”工作落实落地。学校党组织要认真做好教师思想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创造性。校外培训机构要加强自身党建工作,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要把落实“双减”工作情况及实际成效,作为督查督办、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和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督导部门已积极开展检查监督工作,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专项督查校外培训机构,全面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不仅要探求“双减”问题的根源,还要对政策发展环境和可能效果予以较为准确的预判,这关系到教育改革的实质进程。 政府部门要善于利用政策调整优化公共教育服务,调动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如果没有社会和家庭的积极主动参与,“双减”目标不可能取得良好效果。毕竟制度很重要,但也不能忽视育人文化的内在培育作用。有了相应的文化积淀,才更容易促使人们认同并履行政策的民生初心。为此,相关部门要加强政策传导,持续向家长和学生正面宣传政策精神,引导公众树立科学健康的教育投入观和全面的教育质量观,切实为学生和家长减负,进而提升人民群众的教育满意度。此外,还必须重视其他相关主体的地位和作用。《意见》强调除了教育部门要抓好统筹协调及指导工作外,宣传、网信、编办、财政、民政、公安、政法、市场及金融监管等十余个部门也要按照各自职责,在师资力量、收费指导、风险管控等方面履职尽责,以确保“双减”工作校内校外齐抓共管,取得实效。 目前,我国基础教育改革已进入以更加公平更高质量为核心目标的发展阶段。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地都要高度重视,按照《意见》要求,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改到位、改彻底,从而切实提升学校育人水平,持续规范校外培训,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让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在教育改革中得到更好实现。(本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