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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清华:我国高校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探索的基本经验、理论逻辑与政策建议

2025-06-20

引用格式:刘清华.  我国高校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探索的基本经验、理论逻辑与政策建议[J]. 中国考试, 2025(6): 27-36.


作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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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清华,南开大学社会学院副教授。

摘 要:梳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校拔尖创新人才选拔的实践探索,可以看出在选拔理念上注重考核综合素质与学科特长,在选拔标准上形成了高校自主测试和高考主导两类模式,在衔接机制上形成了不同类别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和针对性培养相结合的机制。取得这些经验的主要原因,在于我国政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需求的准确判断,坚持学科考试为基础的多样化评价机制,采用小规模选拔和重点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展望未来,建议支持设有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的高校实施强基计划招生,加强行业特色型高校的应用型拔尖创新人才选育实践,持续优化拔尖创新人才的选育标准和手段。


关键词:高校拔尖创新人才;选拔经验;理论逻辑;政策建议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要坚持教育创新,深化教育改革,优化教育结构,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1]。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指出,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科技自立自强、人才引领驱动,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2]。从招生实践来看,我国高校从1978年开始历经了少年班、保送生制度、自主选拔录取试验、强基计划选拔等多种选拔模式,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基本形成了符合中国国情和历史发展阶段的特定选拔机制,同时也暴露出一些亟待改进的问题。本文拟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校拔尖创新人才选拔的基本经验进行总结,深入分析这些经验背后的理论逻辑,就相关改革提出进一步政策建议。

一、高校拔尖创新人才选拔的基本经验


1977年恢复全国统一高考以来,我国高校拔尖创新人才选拔的探索,包括少年班选拔、保送生制度、自主选拔录取试验、强基计划招生等系列实践,在选拔理念、选拔标准和衔接机制上取得了诸多有益经验。


(一)在选拔理念上注重考核综合素质与学科特长

少年班选拔以中国科技大学为典型代表。为解决常规科技人才培养无法满足国家发展迫切需求的问题,中国科技大学于1978年开始实施面向14~16岁少年的选拔,主要采用自主测试,招收尚未完成常规中学教育的优秀高中生接受大学教育。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少年班复试环节兼顾智力和非智力测试,开始注重创造力、批判思维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社交能力等综合素质的考核。自2011年起,中科大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将综合素质突出作为报考标准。其选拔经验被认为是多元选拔,强调基础要宽,但在培养观念上突出基础与创新并重[3]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实施的保送生制度来看,也具有部分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职能。1988年,国家教育委员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的暂行规定》,规定保送生制度注重选拔全面发展或者学科成绩优异的学生,将奥赛集训成绩作为学科优异的评价标准[4]。目前,具备高校保送资格者包括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集训队成员、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优秀学生(20所)、公安英烈子女和退役运动员四类人员,优秀中学生参加学科奥赛的成绩一直被视作学生的学科特长。


高校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历史演进,经历了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和强基计划招生两个阶段。2003年开启自主选拔录取实验的初衷,主要是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高等学校招生自主权,遴选试点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5%的优秀创新人才[5]。从90多所高校公布的自主招生章程看,均强调考核学生的基础知识、语言表达、思维、想象力、问题解决能力等各种认知技能,同时把国际国内总计多达十余项的学科竞赛获奖以及论文、著作、专利等各种研究创作成果作为学生报考资格和降分录取的条件。2020年,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教育部颁布《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决定在部分高水平大学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即强基计划[6]。目前,全国39所双一流建设高校每年招生规模共计约6000人[7]。从招生对象来看,有些高校优先选拔综合素质较高并在全国性奥林匹克学科竞赛中获奖的学生。强基计划招生要求学生高考成绩所占比例不得低于85%,这与美国研究型大学招生以学术考试成绩为最重要选拔标准的原则高度一致[8]


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转型为强基计划,实现招生选拔培育一体化,是我国高校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政策的重大进展。其政策基础是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已经积累了有益经验,特别是2009年教育部实施基础学科拔尖计划以来,高校招生依靠自主选拔和校内二次选拔,以及高校实验班模式的重点培育,在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方面取得了重要成效。2009年教育部实施的基础学科拔尖计划,历经基础学科拔尖计划1.0和2018年以来的基础学科拔尖计划2.0两个阶段。有研究显示,该计划实施15年来,初步构建了青年拔尖人才“蓄水池”,在全国拔尖计划1.6万余名毕业生中,93%以上的毕业生进入国内外顶尖大学或科研机构深造,超过86%的毕业生选择在基础学科领域深造,为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准备了坚实的后备力量[9]


(二)在选拔标准上形成了高校自主测试和高考主导两类模式

首先,高校自主测试是以少年班选拔和保送生制度为主的综合评价选拔模式。尤其是少年班选拔有严格的高校综合评价模式,它涉及报考资格审查,支持个人申请和他人推荐,主要基于学生学业成绩表现和个人成就进行资格初筛。例如,中科大少年班招生要求学生提前参加高考,以判断其是否具备较高的大学新生水平,其后设有数理基础测试;在综合素质评价环节,由多学科专家组成面试团队判断学生的能力水平,了解其兴趣志向和个性特征。中科大少年班自1982年起就增加了现场学习新知识后的现场考核环节,判断学生的学习能力与认知发展水平。1986年开始在复试环节加入对学生心理发展水平的评估。这些考核总体上被认为能系统考查学生的相关学科基础、逻辑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心理健康发展状态等表现。与中科大少年班招生选拔模式不同,西安交大少年班从1985年开始招生,主要采用笔试、面试和心理测试三种方式,招生对象为初中应届毕业、年龄均在15周岁以下的超常少年,学生的遴选由学校自主命题,独立招生,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为解决“完整高中教育缺失”问题,西安交大采取了预科两年,高中和大学课程贯通的培养模式[10]


其次,高考主导类评价模式是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和强基计划招生综合评价模式。在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中,多数试点高校以学习成绩优异和学科竞赛获奖作为初筛条件,在最终录取中起主要作用的是学生的高考分数,高校自主测试成绩则决定了学生可以降分录取的分值,绝大多数被录取学生的降分范围一般在5分到20分不等。高校自主选拔的招生名额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但自主招生录取实验突破了单一高考评价标准的选拔制度局限。2020年以来,在面向基础学科的强基招生综合评价模式中,高校也普遍强调报考学生的奥林匹克学科竞赛成绩要求,但高考总成绩占比85%是硬性政策规定。在强基计划招生中,科研潜质也是高校选拔拔尖创新潜质人才特别看重的因素,这与2012年开始实施的“高校科学营”政策实践提升了部分优秀高中生的科研兴趣具有一定关联,也与2013年开始实施的“中学生英才计划”有一定关联。2024年,58所高校实施的英才项目培养了1800名左右的优秀中学生,比2023年增加100名左右[11]。尽管在招生政策上高中生参与英才项目的科研表现不与强基计划招生硬挂钩,从部分高校的实际录取结果来看,这些学生成为强基计划招生的重要生源。


(三)在衔接机制上形成不同类别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和针对性培养相结合的机制

在全面发展教育方针指引下,承认个体差异并致力于个性优势发展符合因材施教的基本原则。从因材施教思想来看,无论是少年班还是保送生选拔制度,抑或是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和2020年以来的强基计划招生,其基本思路都是基于人的个性优势差异,实现人才选拔与重点培育相结合,这事实上已成为中国特色的高校荣誉教育模式。在这一模式中,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路径主要包括:1)完全学分制、全程导师制与进入-退出制;2)“小学分”课程、“小班化”教学与“小组别”研讨;3)“跨学段”选课、“跨学校”学习与“跨学科”发展等[12]。目前,这种选拔与培养紧密衔接的因材施教机制,已经在“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地方重点高校两个层面进行了大量实践,形成了以下两种机制。


第一,初步形成了双一流建设高校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与加速培养相结合的创新机制。如北京大学的元培学院、中国科技大学的少年创新学院、南京大学的匡亚明学院、上海交通大学的致远荣誉计划、复旦大学的本科荣誉项目、南开大学的伯苓学院、四川大学的吴玉章学院、华中科技大学的启明学院等。这些高校通过实施强基计划招生选拔和本硕博一贯制衔接教育,通过小班教学和动态进出淘汰机制,高起点和高难度的跨学科课程,以及导师制和国际化培养方式,致力于培养能突破“卡脖子”领域的学术型拔尖创新人才。例如,中山大学不仅建立了科学的人才遴选和动态进出机制,鼓励院系设置创新班、实验班、拔尖班,还加强本科生和研究生培养方案和课程的有效衔接,高年级本科生修读的本研贯通课程可在本校研究生阶段予以免修,完成18个荣誉课程学分并符合相关要求可获授荣誉学位[13]


第二,初步形成了地方重点高校拔尖创新人才二次选拔与重点培育相结合的机制。2017年9月,教育部发布42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和95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名单。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近一半属于行业特色型大学。尤其是行业特色型高校,他们在一流建设学科或拔尖计划2.0学科均开办了各种各样的校内实验班,通过校内二次选拔机制和重点培养相结合,为实验班学生提供丰富的理论与实践课程,以培养适应地方经济发展需求和创业需要的行业应用型拔尖创新人才。这种拔尖人才选拔机制分为以下两种模式:其一,以高考成绩或高校某一阶段的专业课程成绩对学生进行初筛,继而通过笔试、面试等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如哈尔滨工程大学陈赓班、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长空学院长空创新班、北京交通大学茅以升班、江南大学至善学院等;其二,不与任何高考成绩、专业成绩挂钩,所有学生均可通过自愿报名参加选拔考试,如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各类试点班、北京科技大学黄昆英才班、西南交通大学基础学科拔尖班等[14]。这些高校的各类实验班不仅为地方经济发展输送了大量应用型拔尖创新人才,也为双一流建设高校输送了高质量的研究生生源。

二、高校拔尖创新人才选拔经验背后的理论逻辑


高校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探索取得的基本经验,主要归因于我国教育主管部门对高等教育发展基本规律的把握——既瞄准经济社会发展对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的需求,又在选拔标准的科学性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同时创设了适合拔尖创新人才成长发展的教育教学条件。


(一)瞄准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的选育符合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求

拔尖创新人才选育必须满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特定学科需求,这是我国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1985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为增强科学研究的能力,培养高质量专门人才,要改进和完善研究生培养制度,并根据同行评议、择优扶植的原则,有计划地建设一批重点学科[15]。20世纪90年代,“211工程”和“985工程”相继启动,先后建立了100多个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2016年,党中央作出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重大战略部署,进一步凸显重点学科的建设机制[16]。2018年,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部委印发《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坚持内涵发展。以多层次多类型一流人才培养为根本,以学科为基础,更加注重结构布局优化协调,更加注重人才培养模式创新。”[17]2020年,我国强基计划招生政策明确要求的基础学科领域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科学、历史学、哲学、古文字学、基础医学、力学和核工程与核技术十个学科方向,招生领域聚焦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及国家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相关领域,充分体现了我国拔尖创新人才培育的学科战略定位。


基础研究在推动创新、经济增长和福利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Mansfield通过调查不同行业的美国公司样本,检验了基础研究对企业创新活动的重要性。他发现,在1975—1985年期间,假如没有大学的基础研究,多达11%的公司新产品和9%的新工艺不可能问世;在1986—1994年期间,这一比例则更高,分别达到15%和11%,表明基础研究对工业研发的重要性持续增加[18]。由于知识创新有高度不确定性、取得成果时间较长等特点,企业通常不愿投资于基础研究,需要政府和相关机构增加对基础学科研究的财政投入,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19]。由于历史原因,我国错过了引领三次科技革命的机会,而今要抓住信息时代的人工智能发展机遇,成为世界主要的科学中心思想高地和新科技革命策源地,就必须进一步瞄准基础学科领域拔尖创新人才的选育质量。


(二)坚持以学科考试为基础的多元评价机制符合人的全面发展要求

坚持以学科考试为基础的多样化评价机制,符合人的全面发展要求。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前提是识才,而识才最为重要的前提在于实现考试对学生认知发展水平的有效考查。以学科考试的方法选拔拔尖创新人才,既在于知识的内在逻辑——知识是社会进步的力量,是学校教育的基础,也在于考试可以对知识进行有效的测量。换个角度说,学校教育体系是一个以学生知识和能力准备程度来决定一个人在下一阶段进入什么样学校的体系,学校教育始终坚持能力至上[20]。从这点来讲,强基计划招生必须通过一定的学科考试目标来体现,特别是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这个具有生源可比性的测试机制。


有观点认为,仍有大部分学校和教师觉得培养拔尖人才就是教出能考高分、名列前茅的学生,这就导致了基础教育重拔尖而轻创新,出现了拔尖人才易培、创新人才难育的现实困境[21]。这种观点容易把学生考高分与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标准对立起来,并不符合以统一考试为基础来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高校招生实践。在统一考试制度下,过于追求标准答案固然会对学生求异思维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现实中那些将高考与中学素质教育对立,认为目前高考制度选拔的学生高分低能没有创造力的想法,其实更多是一种认识误区。改革的办法之一就是完善高考指挥棒,科学地命制试题[22]。有了考试制度,高校就可以在此基础上探索更多有效的评价方式,弥补统一考试难以考查学生个性发展情况的缺陷。


高校拔尖创新人才主要通过考试方式来选拔,还在于其他方式缺乏刚性可比的标准,易滋生腐败进而导致社会的无序竞争。从考试规则公平角度看,设置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考核程序,有助于杜绝特殊利益群体的暗箱操作,可以更好保障高校招生的公平性。因此,保持全国统一高考制度不动摇,守住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的底线,有助于从全局上保证高中生能够公平获得优质的高等教育机会。


(三)实施小规模选拔和重点培养相结合的模式是教育的内外部条件使然

高校实施小规模选拔,一个主要原因在于拔尖创新人才总是群体中的少数。国际上一般会把同龄人的前10%左右确定为英才儿童给予区分性教育,而排在同龄人前1%~3%的英才儿童会受到重点关注[23]。美国的英才教育则主要是把5%的天才生与95%的其他学生相区分。康奈尔大学每年都通过考试从新生中选拔40名左右最优秀的学生,并为其提供更自主、更优越的各种学习条件[24]。本(专)科、硕博士阶段可能才是拔尖创新人才专门培养和快速成长阶段,基础教育阶段是其早期培养阶段[25]。在制度设计上,强基计划强调在普通高考基础上进行高校考核,即在统一高考“粗筛”的基础上进行有针对性的学校“细筛”,更具科学性[26]。强基计划要求录取的学生入校后原则上不得转到相关学科之外的专业就读,很大程度上是基于学生的基础学科兴趣要求。实施小规模选拔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国家或高校在教育资源相对缺乏的情况下,只能集中资源办好一批学校或者一些学科,以便提高人才培养效率。此外,人的天赋有差异,学习环境有差异,学生努力的程度也有差异,这决定了拔尖创新人才选育的教育公平,并不是用一种规格、一种标准来要求每一个学生。对有些学生而言可能是拔苗助长,对另一些学生而言可能压抑他的潜能发展[27]


从高校课程设置来看,面向全体学生实施课程选修制度固然是最公平、最高效的制度安排,但现实中大班额授课也存在教育教学资源局限,很难照顾到每一个学生的个体差异。从宏观层面看公平选拔机制,少数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培养主要服务于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总体部署;从学生个体看公平选拔机制,则是人才成长发展的内在条件使然。当然,义务教育阶段要慎重采用重点班选育制度,毕竟学生的身心发展水平还处于相对不成熟状态,如果简单依据一次考试来决定重点班选育,就在一定意义上违背了义务教育公平的基本原则。不得不说,采用小规模选拔和重点培养相结合的模式,需要以科学的选拔制度为基础,否则就可能出现把一批学生“圈”起来进行加速培养的结局,对学生个人发展的意义有限;毕竟,面向绝大部分学生,改进整体教育模式,营造有利于各类学生“冒出来”的多样化评价制度[28],才是高校贯彻因材施教的普遍原则。

三、拔尖创新人才选拔的政策展望


我国的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已取得很大成绩,但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影响到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事实上,只要抓住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学科需求,持续优化拔尖创新潜质人才的选育标准和方式方法,就能够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支撑。


(一)支持设有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的高校实施强基计划招生

基础科学研究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基石,决定了一个国家的科技创新能力。2018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文中提出:“到2035年,我国基础科学研究整体水平和国际影响力大幅跃升,在更多重要领域引领全球发展,产出一批对世界科技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有重要影响的原创性科学成果,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跻身创新型国家前列奠定坚实基础。到二十一世纪中叶,把我国建设成为世界主要科学中心和创新高地,涌现出一批重大原创性科学成果和国际顶尖水平的科学大师,为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世界科技强国提供强大的科学支撑。”[29]该政策出台以来,我国“双一流”建设高校深入实施强基计划,探索本硕博贯通培养,在拔尖创新人才培育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事实上,研究型大学在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育中,肩负着义不容辞的使命。我国改革开放后接受高等教育的67名院士中,有32名院士本科就读于“985工程”重点建设大学,65名院士接受了系统的本科教育并接受过严格的科研训练[30]


目前强基计划招生院校仅限于39所“双一流”建设高校,每年招生规模仅6000余人,远不能满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拔尖创新人才的绝对需求量。此外,每年将近500万的本科生英才培养规模,也需与“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政策进行更紧密的衔接。2019—2021年,教育部先后公布三批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名单,目前共有77所高校和288个培养基地,其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地理学、大气科学、天文学、海洋科学、地球物理学、地质学、心理学、基础医学、力学、空天力学、药学、中药学、基础药学、数学物理、大理科、航天力学共21个学科属于理科类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哲学、经济学、数字经济时代经济学、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历史+、考古学、中文国际传播、中国语言文学9个学科属于文科类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如果按照每个培养基地每年招生30人计算,则每年招生规模会达到8640人,这对我国基础学科领域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是重要的增量。如果这些设有学科培养基地的高校能深入探索出具有学科特色的拔尖创新学生选拔与重点培育的教育机制,我国基础学科领域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将会取得更大成绩。


(二)强化行业特色高校应用型拔尖创新人才的选育

《教育部关于“十三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研究型高等学校主要以培养学术研究的创新型人才为主,应用型高等学校主要从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本科以上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职业技能型高等学校主要从事生产管理服务一线的专科层次技能型人才培养,并积极开展或参与技术服务及技能应用型改革与创新。”[31]科技创新是由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共同驱动的。广义上的拔尖创新人才,是“在各个领域特别是科学、技术和管理领域,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有创新精神和能力,为国家发展作出重大贡献,在我国特别是在世界领先的带头人和杰出人才”[32]。这是从国家社会发展全局出发对拔尖创新人才的定位,要求充分重视学术型、应用型和职业技能型拔尖创新人才的分类选育。


从应用型拔尖创新人才的选育来看,当前尤其需要发挥行业特色高校的办学特色和作用。应用学科主要从事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重在解决社会实际问题、工程实际问题等。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由于行业特色高校原有学科门类较少,专业设置受限,优势学科单一,且过于集中在与某些行业密切相关的领域,导致综合发展相对滞后,在普通高考招生过程中竞争优势不明显[33]。当前,社会普遍重视学术型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相对忽视技术技能型拔尖创新人才,而实际上这类人才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力更直接、更明显[34]。从应用学科的人才培养类型来看,工科、农科、临床医学、法科、财经、工商管理等应用学科为主的高等学校主要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这些学科的学生占我国本科学生总数的绝大部分,因此强化应用型拔尖创新人才的选育也十分重要。


目前,行业特色高校主要采取二次选拔和重点培养衔接模式,符合我国国情。如果在高考招生环节实施所有学术型和应用型拔尖创新人才选育,牵涉的社会面和学校因素太多,很难从全局上维护高校招生的秩序。高校内的二次选拔与重点培育模式避开了全国性高考单独选拔的公平性难题,在高校内部更有利于解决好学生选拔的有效性和公平性。至于行业特色高校的应用型拔尖创新人才选育标准,尚需充分考虑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新要求,如培育学生深厚的家国情怀、强烈的使命感及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国际视野和全球胜任力等,使其具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能够从错综复杂的现象中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35]


(三)持续优化拔尖创新人才的选育标准和手段

为进一步完善学术型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标准,学生的科研潜质需要通过科研兴趣和科研效果检验,仅凭面试或学科考试成绩或学科竞赛,容易产生测试目标上的部分异质性问题。有学者对我国六所顶尖研究型大学案例的研究发现,现实中一流的学生往往被等同于学业成绩优异或竞赛成绩突出,而学生身上其他诸如好奇心、批判性思维、实践能力等综合素质在这种单一的选拔标准下则很难被注意到[36]。还有调研显示,现实中有相当一部分考试成绩优异的学生参与强基计划入学选择,更多的是为获取更优质的教育资源,而非出于对学科或科研的热爱,因此入学后难以形成坚定的科研目标和志向[37]。没有兴趣就没有学习。好奇心应当是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的首要特质[38]。由此,我国在高中阶段实施的“中学生英才计划”是很好的科研志趣和能力识别机制。


对不同类型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而言,综合评价是基本方法,考试方法只是选才的基础性方法。高校对笔试、口试、操作考试、科研表现评价等不同方法的选用,需要体现高校培养目标和核心能力要求。一般而言,笔试与口试主要检测学生的认知水平、思维能力与学习能力,各种实践调查、社会服务活动和校内实践活动可以检测学生的价值观和社会实践能力,操作考试可以检测学生的动手能力,对学生参与研究的整体表现进行专家评价则能检测他们的科研兴趣和研究能力。而学生创新能力评价涉及对体现知识宽度和深度的T型知识结构、创造力及动机等非智力要素的考查评价,任何单一的衡量标准都无法对学生作出准确评价。各国的教育评估实践表明,在严格的程序下考查评价学生过去的活动和成就,是预测学生未来创造力的最有效方法,如作品集、性格量表、自我报告工具和专家集体的评分[39]。美国高中的经验表明,仅依靠传统的大学先修课程或国际文凭课程,以及各种艺体活动或者兴趣小组,很难满足资优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需求;而建立与真实社区的联系,创设各类直面社会问题的研究性学习或实践性课程,依靠口头报告、作品集或者研究论文等评价手段,更有助于有效培养学生的学术兴趣和能力[40]


总之,不能以考试分数作为高校的唯一录取标准,单一考试方法检测出的更多是学科认知能力。我国高考选拔总体上倚重统一考试,常常被诟病为“唯分数”。同时,拔尖创新人才选拔过于看重学科竞赛成绩,也造成很多负效应;还有一些高中不惜人力财力请教练、打比赛,导致高中之间的激烈竞争甚至是恶性竞争[41]。从笔者在教学中接触到的大学本科生和研究生反映的问题


来看,绝大多数高中学生囿于唯一的学科考试竞争,远离了真实的社会实践,使创新尤其是文科类的创新成为脱离实践的无源之水。亟须在高考统一考试之外,开设面向少数优秀高中生的解决实际问题的研究性学习课程,并建立相应的表现性评价机制,为拔尖创新人才提供脱颖而出的平台。


参考文献略